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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08]2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等有关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将做好《预案》的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尽快完成预案编制和修订,是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的基础性工作,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风险,减少事故灾难损失的前提和保障。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编制的规定,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编制相关类别预案,已经编制完成预案的部门要结合上一级部门预案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预案进行修订;企业要按照国家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的企业预案范本进行编制和修订。
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县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于2008年7月底前完成。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在2008年8月底之前完成。届时没有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也没有报备的单位,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根据预案的备案落实情况严肃追究责任。已经完成预案编制的生产经营单位,自 二、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企业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备案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预案内容的审查,实现预案的有机衔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分别报送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和相关部门备案。 (一)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管理的: 1、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县区政府负责编制的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县区安监局负责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区域内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个专业预案及交通部门负责编制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4、部省市属管理的集团公司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建设、交通、旅游、质监等部门监管的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 6、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的应急预案。 (二)由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管理的: l、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县区所辖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无主管上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县区建设、交通、旅游、质监等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三)备案要求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报送材料
①经本单位内部评审后的安全生产综合预案、各类专项预案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各一份,重点岗位(部位)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预案明细表及电子文档一份; ②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表; ③单位应急预案内部评估意见(报告书);
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教育考核表。(指参加上级部门或安监部门组织的专业学习培训) 2.文本要求: 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重点岗位(部位)和事故现场处置预案等)备案材料的尺寸标准:按A4纸标准装订。
②《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表1-3)须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存档,一份由县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再次备案,一份交备案报备单位自行存档,所需表格由“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网站”下载使用。由县区负责备案管理的,按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报备。
三、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相互衔接性的基本方法。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使预案真正做到有用、管用、可用。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这是考核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演练结束后,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企业要存档,并作为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之一。 以上工作请各县区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落实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在8月底组织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及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和报备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 高新海 联系电话:85825328、85515975(传真) 电子邮箱:gxhlygrd@163.com 附件: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表(1)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类统计(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细表(3) 二○○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表(1)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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