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动员会议上

的讲话

 

徐家保

200737日)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安委会两个1号文件精神,专题部署全市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做好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任务越来越艰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客观上要求安全生产工作为其保驾护航,减少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和谐连云港”的安全环境。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构建安全连云港、和谐连云港为己任,以对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做好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基础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连续四年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基础仍很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点的监控仍然不到位。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扎实推进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增强我市的社会安全度。

(三)做好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现实需要。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一旦事故发生,损失将是不可避免的。一起起惨痛的事故,一个个血的教训,都警示我们必须创新工作方法,抓好事前防范。实践证明,做好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才能更加有效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才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

二、深入排查,严密监控,建立科学的危险源点监控体系

(一)明确工作目标。这次危险源点普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重点是生产储存单位。通过普查监控,主要达到以下目标:各县区政府确保对较大以上危险源点的知情率、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率达100%,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建设。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危险源点数据库,绘制危险源点分布图,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危险源点知情率、监管率达100%,市安监局年底前要完成市级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建设。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危险源点监控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室,危险源点普查率、重大危险源评估率达100%,危险源点监控率达100%

(二)明确方法步骤。这次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 315日前 )。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连云港市“企业安全年”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明确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意义,从而自觉做好危险源点普查工作。二是普查登记阶段( 315 - 3月31 )。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动车间、班组、员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对所有设施、设备、场所、岗位、原料、生产中间环节、产品、库房(区)等进行全面排查,逐级申报、分级统计、综合汇总,摸清、掌握危险源点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力求登记对象全面、真实、准确。三是评估辨识阶段( 41420 )。在普查登记的基础上,一般危险源点和较大危险源点由各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评估辨识,牵头部门组织督查。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关于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定级的通知》(连安监[2006170号)精神,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保证评估率达100%四是汇总上报阶段( 421 - 4月30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填写《危险源点登记表》,建立危险源点专项档案和数据库,绘制危险源点分布图,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做好上报、备案工作,确保全市危险源点普查、登记率达到100% 425 ,县、区企事业单位将评估分级情况报县、区安监局和行业牵头部门备案;市属企业将《危险源点登记表》和危险源点分布图报送相关牵头部门; 430日前 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将普查、评估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五是落实监控阶段( 51 - 12月31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危险源点监控责任制度、危险源点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危险源点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危险源点安全信息告知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移动危险源点管理制度、危险源点分布图定期更新制度、危险源点监控奖惩制度、危险源点台帐和数据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要落实监控措施,设立警示标志,定期加强检测,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订科学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特别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安全投入,根据重大危险源的不同类别,配备必要的电子设施,实时采集、显示、存储危险源状态,并预测、预报、判别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要把电子监控和专人监控结合起来,实行24小时专人巡查,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要着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三)明确评估原则。危险源点评估的原则是贯穿评估工作全过程的基本准则。一是客观实在原则。危险源寓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它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具有可辩识估评的客观实在的物质和其具体环境,而不是什么凭空想象的,抽象的,精神的东西。二是普遍性原则。危险源点可能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和物质储存期间的任何环节。企业只要有生产过程的进行,均可能存在危险源,而不只是存在于某一环节或某一局部环境。三是系统性原则。各个危险源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而不是孤立存在的。因而就必须对其进行系统的解剖和分析,以便最大限度地辩识和评估其危险性,并找出它们对系统的影响程度,确定危险源的整体危险性。四是可行性原则。危险源的评估方法必须反映行业的特点。能够方便地现场采集数据,具有可操作性,使定量估算尽可能简化。五是可比性原则。尽可能把各种各样的不可比危险因素通过量化转化为可比指标,并通过一定的计算能够以量的大小比较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六是企业评估与专业评估相结合原则。一般危险源点、较大危险源点企业可组织专业人员自行评估;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四)落实监控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对危险源点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中,要狠抓监控责任的落实。一般危险源点要落实所在班组的班组长为一级责任人,可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控制检查,车间(分厂)负责督查;较大危险源点要落实所在车间(分厂)负责人为一级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为二级责任人,所在车间(分厂)、班组负责日常控制检查,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和管理;重大危险源要落实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一级责任人、所在车间(分厂)负责人为二级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为三级责任人,所在车间(分厂)、班组负责日常控制检查、单位负责定期检查和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督查。

(五)推进监管平台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是国家和省统一要求。早在2003年国家安监总局就颁布了《关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办字〔2003159),我省开始实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申报登记,已有四年多时间。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要求,今年底各市要上报重大危险源信息,实现国家、省、市、县区、企业五级联网。为了按时完成任务,今年市政府和市安委会两个一号文件中,都明确要求市、县区年底前分别建立独立的监管平台,并实现市、县区、企业三级联网。因此,各县区、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安排资金计划,保证投入到位,装备到位;市安委办、市安监局要及时做好跟踪督查工作,保证项目建设如期建成。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类事故隐患

今年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明确以下几点:

(一)排查的重点。今年事故隐患的排查继续在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与场所,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展开。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煤矿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和水上交通;商场、集市、医院、宾馆、舞厅、网吧、车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渔业船舶;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学校校舍及周边安全环境;旅游景区景点等行业领域。不但要排查硬件方面存在的隐患,同时还要排查软件方面存在的隐患。硬件方面要查设施、设备,软件方面要查责任制、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技术技能等方面的隐患。县区要排查到每一个乡镇,乡镇要排查到每一个行政村、每一个企业;部门要排查到负责管理的每一个企事业单位。要突出做好七个方面的排查:一查主要领导同志是否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三查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四查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五查工作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六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七查设备设施是否带病运行。

(二)排查的责任。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负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建设、交通、消防、质量监督和海洋渔业等承担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汇总、认定、督改和验收。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及时解决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的要求。一是落实登记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各自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原市属改制企业,向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排查整改结果。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 410 完成事故隐患排查认定工作, 420 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二是落实整改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自行组织验收建档。较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报经归口管理部门和县区政府安委办认定后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整改责任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县区政府安委办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县区安委办予以书面确认重特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认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实行挂牌监督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经县区安委办初步确认后,由整改责任单位通过所在地安委办向市安委办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书面确认并注销,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三是把握整改时限。一般事故隐患当月内完成整改;较大事故隐患3个月内完成整改;重特大事故隐患年内完成整改。为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做到“六落实”,即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可能酿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单位,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有关职能部门签发《重、特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通知书〉》,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抓好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狠抓落实。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排好序时进度。工作方案要严密细致,统筹兼顾,便于操作。

(二)统筹兼顾。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从企事业单位看,全市要突出生产储存企业这个重点,真正通过这项工作,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控事故发生;从类别上看,要突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这个重点,首先要把危险性程度高的、危害性大的危险源和隐患查出来、控制住。从行业上看,高危行业是重点,要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危险源点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在此基础上,还要保证普查的覆盖面,所有部门和行业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协调配合,分头行动,力争把本行业所有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都排查出来。

(三)落实责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各县区政府、安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职责,抓好计划安排、措施落实、督促检查、沟通协调等方面工作;各级安监、经贸、公安、消防、建设、交通、教育等牵头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高质量抓好管理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是工作落实的责任主体,承担着大量细致的具体工作,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员工,保证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该查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没有查出来,该监控的没有监控到位,该整改的没有整改到位,一旦出现事故,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特大劳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追究责任。

(四)严格督查。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市安委会将把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在千分制考核细则中分值不少于150分。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基层单位认真主动地做好危险源点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不重视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或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志们,做好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监控危险源点,整改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港城崛起腾飞作出新的贡献!